行政处罚交款的期限有多长时间?-当前热点
2023-03-26 15:11:07 来源:法问
大多数的轻微违法行为接收到的行政处罚就是罚款,但是执法人员在做出罚款的决定时通常会告知公民要在规定期限内把罚款足额交到相关部门,那么行政处罚交款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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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交款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李永华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李永华律师补充: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有:
1、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案件,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执法人员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做出处罚决定,无论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 当事人向指定银行交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由执法人员代收代交的。
救济途径: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院和时效。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药监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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