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打致轻伤,公安机关立案的一般会怎么判?
2023-04-01 08:23:06 来源:法问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关于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程序的鉴定主体,实际上鉴定委托的主体一般为案件主办单位,而对伤情的鉴定实际由法医进行。
【资料图】
网友咨询:
打人者24周岁,打的人头部,缝了大概1~3针,没晕倒和其他什么,赔了钱,这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立了案,一般会怎么判?
上海文勋律师事务所黄福亿律师解答:
是否构成轻伤,需要公安机关立案后做出伤情鉴定后方为依据。如果构成轻伤,则触犯刑法,公安机关予以立案,构成故意伤害罪,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危害程度而定。
如果行凶者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争取免除刑事处罚、或从轻处罚(例如判缓刑等)。若不构成轻伤,则属于民事案件。处罚上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黄福亿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轻伤鉴定标准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关于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程序的鉴定主体,实际上鉴定委托的主体一般为案件主办单位,而对伤情的鉴定实际由法医进行。
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如下: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轻伤鉴定标准,以各部位损伤程度不同依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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