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法定解除合同后该如何操作?
2023-04-06 11:10:10 来源:法问
股权转让相应的股东也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转让应当到相关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办理股权更手续,公司的变更手续不应该只有股权变更,还有可能是公司法人进行变更。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的朋志超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资料图)
一、合同一方请求解除合同怎样处理?
1、转让方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1条规定:(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后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构成违约,出让方起诉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受让方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2条规定:(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因法律障碍或者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出让方故意不协助履行相应批准手续致使股权无法办理变更登记,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受让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合同生效期内股份孳息如何处理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3条规定:(股份滋生利益归属)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出让方起诉主张受让方在返还股权时一并返还其持有该股份在公司所获得的红利、配送新股及因该股份而认购的新股等股东权益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受让方因前款股东权益支付对价的,可以同时请求出让方予以补偿。
朋志超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荣获浙江省优秀律所,浙江省著名律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市总工会优秀法律服务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经办案件数百起,赢得了委托人普遍赞誉。
三、合同生效期内利润归属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4条规定:(利润归属)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变更股东名册记载之前,出让人以股东名义在公司获得利润分配、配送股份及新股认购等股东利益,受让人主张出让人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权益的归属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朋志超律师补充:
四、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后果
1、合同解除有溯及力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一是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二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三是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合同解除无溯及力的不能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是否能够恢复原状应取决于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履行情况,是指根据履行部分对整个合同义务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合同性质,是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股权转让是可行的,在公司建立的时候可以依法购买某公司的股份,并且获得相应的股权,在需要进行转让的时候进行转让。
标签: 股权转让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