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讲堂 >

山东恺维律师事务所:遇到工伤该怎么办才好?

2023-04-07 18:20:50 来源:法问

一、遇到工伤该怎么办才好

近来,工伤案件逐渐增多,如何处理工伤成为劳动者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下面为您简要介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5、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二、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应如何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生工伤了应该怎么办?要准备哪些材料……

下面我们一起来理一理,发生工伤后要注意的几个事项吧!

用人单位必须30天以内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30日内为职工申报工伤的话,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然,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前发生的符合条例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有三项必备材料:

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是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是职业病鉴定书。

为了调查工伤事故,除上述三种材料外社保部门会根据事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参保人发生工伤事故经过的证据材料,比如证人证词、监控视频、记录照片、上下班考勤记录等。

如果用人单位及职工积极配合社保部门,及时把这些证据材料提供给社保部门,可以加速工伤认定流程,从而更快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医疗救治过程中,转院市外要谨慎

在工伤医疗救治过程中,工伤职工应当到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定点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市外治疗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报社保部门同意后方可转院,擅自转院市外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山东恺维律师事务所提醒:

工伤职工离职后不要忘了还可享受这个待遇:伤残等级5-10级的参保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向社保部门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向用人单位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说了那么多的工伤保险注意事项,还是希望大家可以平平安安,尽量避免发生工伤。

标签: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 伤残津贴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有关涉外婚姻中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我国法律有什么解释?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有哪些?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有几种情况?
法律规定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有哪些影响因素?
涉外离婚公证怎么做?涉外离婚公证具体步骤有哪些?
关于涉外离婚的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涉外离婚的程序有什么法律依据?
异地分居五年一方工资是共同财产吗?涉外婚姻离婚在哪里办理?
夫妻分居异地如何诉讼离婚?实践中法院是怎么认定分居?
涉外离婚途径有哪几种?涉外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离婚的时候境外财产怎么去分割?涉外离婚有什么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涉外婚姻的解释是什么?涉外离婚分割财产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知识纠纷
1 哪些可以申请专利?专利可以同时多个人一起申请吗?
2 专利申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所需要的钱不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有哪些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许可合同有什么区别?
4 哪些情形实施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5 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专利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6 专利驳回复审具体有多长时间?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可能被驳回?
7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非专利发明人是否有专利申请权?
8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公司法
企业改制的含义 有哪些方式?改制后国企员工属于什么性质?
民营企业改制中的隐形债务问题 面对隐形债务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的审核告知事项 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企业无常加班是否可以匿名举报?强制加班公司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企业清理欠款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企业短期借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什么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这些知识你都知道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有哪些形式?来了解下这五种形式
一人公司设立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人公司的特征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计税基础怎么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要符合什么要件?
合同法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一览 主要包括这些内容

2022-09-01

运输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2022-09-01

装修合同签订流程法律法规一览 律师解答

2022-09-01

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一览 承包合同内容介绍

2022-09-01

监控安装合同书的内容格式介绍 一般包括这些条款

2022-09-01

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房屋买卖公证可否撤销

2022-09-01

劳动纠纷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一览 主要包括这些内容
运输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装修合同签订流程法律法规一览 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一览 承包合同内容介绍
监控安装合同书的内容格式介绍 一般包括这些条款
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房屋买卖公证可否撤销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9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