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之间有何区别? 天天新消息
2023-04-08 18:15:50 来源:法问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对方交易的行为,市场经济中,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买强卖。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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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之间有何区别?
安徽中特律所事务所熊帆帆律师解答:
一、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划分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关键标准。
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就不构成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作为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证实不了行为人的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不构成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的主观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是非法牟利的目的。
二、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犯罪的前提条件,犯罪侵犯的客体、犯罪目的、犯罪的客观方面都不相同。
抢劫罪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而强迫交易罪必须在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交易行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抢劫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强迫交易罪的目的是在不合理的价格或者不正当的方式下进行交易。抢劫罪使用的暴力、胁迫手段,一般都足以危及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其强度远远超过强迫交易罪使用的暴力、胁迫手段。
安徽中特律所事务所熊帆帆律师解析:
抢劫罪的加重量刑情形有: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熊帆帆律师简介
河北大学本科毕业,办理大量涉及民商事及刑事辩护案件,当事人评价良好!
标签: 强迫交易罪 非法占有 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