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2023-04-09 15:29:40 来源:问法网
交通事故案件,一般是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然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资料图】
一、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案件的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受理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交通事故案件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流程为:
1.起诉和审理。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2.立案审查。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
3.开庭审理。
4.判决。
三、交通事故法院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发生后,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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