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厂受伤工资怎么算-天天报资讯
2023-05-04 15:18:39 来源:问法
【资料图】
一、工人在工厂受伤工资怎么算
工人在工厂受伤工资一般是按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法律快车提醒您,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三、工伤不赔偿找什么部门
可以找工伤认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向其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找法院,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与单位之间就工伤赔偿问题存在纠纷,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找法院,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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