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3-03-18 18:23:07 来源:法问
人们常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然而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婚姻变得愈发脆弱。人们常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然而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婚姻变得愈发脆弱。90后忙着结婚,80后忙着离婚,70后忙着复婚,这句网上流行的段子如今似乎变成了真实的社会写照……如今,80后已经成为离婚最主要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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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包崇锦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涉及的财产有很多种,包括现金、房子、汽车等等。
养老保险金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保险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职工按规定逐月向社保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具有工资属性。实践中,职工也多数是用工资缴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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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崇锦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的属于夫妻“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养老保险金有两种,一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已经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另一种是此间男女双方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由于这个具体数额已经确定,具有分割的可操作性,因此实践中不会产生多大争议。
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或发放到自己的个人工资账户中。如果离婚前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参加了养老保险,但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所以将来到底能取得多少养老金就离婚时现有条件尚无法进行预先测算。
法院只能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即以法院裁判时,双方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数为基数,按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由养老保险费账户总额多的一方给少的一方补差,调平夫妻双方的财产差额。这样既体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原则,又保障了养老保险金账户属个人的专属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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